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1400吨纳米级稀土氧化物产线项目纳米稀土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:金龙[2025]招第0300号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1400吨纳米级稀土氧化物产线项目纳米稀土改造工程进行内部公开招标。本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,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对该工程招标进行密封投标。 1. 招标编号:金龙[2025]招第0300号 2. 招标内容 公司1400吨纳米级稀土氧化物产线项目纳米稀土改造工程,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。 3. 投标人资格要求 3.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; 3.2具有在合格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; 3.3 投标人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,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。 3.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,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、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,禁止列入“信用中国”受惩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法人参加投标; 3.5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; 3.6投标人在近三年来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; 3.7投标人应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、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; 3.8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(即项目经理)须具备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,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(B证)及提供相应业绩;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C证及以上。 4. 招标文件的获取 4.1 本项目采用内部公开招标方式,由招标人以邮件或微信发送招标文件。 5.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:综合评分法(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、评标及合同授予),超过招标控制价(含税金额)的将做废标处理。 6.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、开标时间和地点 6.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2025年05月21日上午08时10分,地点为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汀州大道南路31号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三楼企业管理部办公室,联系人:潘工/丘工,联系电话:13515908601/19941512315(投标文件以邮递形式送达的请寄顺丰)。 6.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 6.3开标地点同递交地点,开标时间同截标时间。 6.4投标文件原则上需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格式制作填写。 7.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,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 90 个日历天,保证金汇款、转账到以下账户: 单位名称: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汀支行 账 号:3500 1697 1070 5250 3131 开户银行代码(行号) :105 405 200 210 开户银行地址: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兆征路154号 8.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履约担保金额:为中标合同价的10%; 履约担保形式:允许投标人以现金(电汇或者转账)、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,鼓励允许投标人使用保证保险递交履约保证金; 履约担保期限:承包人在完成合同内容且工程经验收合格后28日历天内一次性退回。 9. 联系方式 招标人: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: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汀州大道南路31号 联系人: 潘工 手 机:135159086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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